关于食品安全质量等级你标识对了吗

爱游戏app官方网站入口

关于食品安全质量等级你标识对了吗

2023-12-10 社会责任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法规解读关于食品安全质量等级,你标识对了吗

  发布日期:2023-08-17 04:45:14来源:食品伙伴网浏览次数:

  核心提示:通过标签观察商品质量品质等级是消费的人选购商品的手段之一,“优等”“特等”“一等”的产品质量等级无疑会增强产品自身的竞争能力。关于食品标签上的质量等级应如何标识呢?食品伙伴网进行了整理,供行业参考。

  通过标签观察商品质量品质等级是消费的人选购商品的手段之一,“优等”“特等”“一等”的产品质量等级无疑会增强产品自身的竞争能力。关于食品标签上的质量等级应如何标识呢?食品伙伴网进行了整理,供行业参考。

  1、根据产品的执行标准判断,执行标准中规定质量(品质)等级的应强制标识。GB 7718中明确食品所执行的相应产品质量标准已明确规定质量(品质)等级的,应标示质量(品质)等级。

  3、对于进口预包装食品,如符合我国已有的该类食品某一质量等级规定,则可标注对应质量等级,当质量规格不能与我国已有的该类食品任一质量等级规定相匹配时,无须强行标注我国质量等级。

  食品伙伴网研究发现,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蛋制品、肉制品、罐头制品、茶叶及相关这类的产品、可可及焙烤咖啡、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蜂产品等产品质量标准中规定了质量等级标识要求。

  具体标示要求可查看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如《大豆油》(GB/T 1535)中将成品大豆油质量指标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则执行该标准的产品标签中应依照产品符合的质量等级来进行标注。即质量等级应按照产品执行标准的规定来标注,符合“一级”的规定就标注为“一级”,符合“合格品”的规定就标注为“合格品”。

  若企业在没有依据的情况下虚假标注产品质量等级,可能会涉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上海市宝山区***米厂生产销售的三批不同规格的预包装江苏大米,使用了标识为**大米的包装,实际产品质量等级与标识不符。当事人生产标签不符合法律和法规规定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的规定。(一)没收违法来得到的人民币壹万贰仟叁佰零叁元;(二)罚款人民币捌万陆仟壹佰贰拾壹元。

  企业应依照产品质量如实标识质量(品质)等级,避免在产品包装虚夸产品质量或者隐瞒产品质量缺陷,比如以次充好、以劣充优等,骗取消费者的信任,做出错误标识。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源自: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源自: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别的媒体,转载目的是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危险废物“以管促调强化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黔环综合〔2023〕33号)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河北省企业标准“领跑者”申报工作的通知 (冀市监函〔2023〕393号)

  [政策法规搜索] [加入收藏] [告诉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解读《关于党参等9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2023年 第9号)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徽省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党参等9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 (2023年 第9号)

  国务院食安办等28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食安办发〔2023〕15号)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哥伦比亚冷冻牛肉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67号)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冀市监规〔2023〕4号)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马耳他养殖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71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特殊膳食用食品中氨基酸管理的公告 (2023年 第11号)

  解读《关于党参等9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2023年 第9号)

  使用方法:取一袋放入杯中,用沸水冲泡3-5分钟即可饮用,可反复冲泡2-4次;建议每...

  市场总局答复---食品安全法136条规定的 “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