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罗莱家纺”四件套 一网店店主因侵权被判赔偿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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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罗莱家纺”四件套 一网店店主因侵权被判赔偿3万元

2024-02-02 社会责任

  王某经营了一家淘宝网店,因在销售的家纺产品中使用了“罗莱”标识,被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昨天,南通中院在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对这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王某立马停止侵犯权利的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3万元。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莱公司)是“罗莱家纺”“罗莱”等商标的权利人。上述商标核定使用商品包括床单、被罩等,商标经续展均处于有效期内。

  去年6月,罗莱公司发现一家网店在未获得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打着“罗莱”的品牌公开销售家纺四件套等产品,所售产品的包装袋、吊牌上均印有“罗莱家纺”等字样。罗莱公司认为,网店店主王某的行为严重侵害了“罗莱”的品牌信誉,给其造成了经济损失。公证人员根据罗莱公司的申请,对王某利用互联网销售涉嫌侵害“罗莱”商标权商品的行为进行了证据保全。随后,罗莱公司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其立马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12万元。

  庭审中,王某承认了自己的侵犯权利的行为,称案涉的假冒产品都是自己从另外的地方买来的。但其辩称,这些侵权产品并没有卖出多少,销量都是刷单刷出来的,原告提出的赔偿金额过高。

  南通中院经审理认为,罗莱公司系案涉商标的权利人,其享有的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他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该商标。本案中,王某未经许可擅自使用罗莱公司的案涉商标,侵害了罗莱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相应的损失等法律责任。考虑涉案商标数量及知名度、侵犯权利的行为的性质、维持的时间以及原告为制止侵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等因素酌情确定赔偿数额,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

  家纺行业是南通地区的重要产业,同时,家纺也是商标侵权的“重灾区”。作为南通家纺行业的领军企业,罗莱公司因商标权被侵犯,近几年中已向南通两级法院提起了近300起诉讼。在南通中院当天发布的2018~2020年度南通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十大典型案例中,就有一起也是关于侵犯罗莱公司商标权的,被告人在法院判决后并未停止其侵犯权利的行为,被认定为恶意侵权,法院判令其赔偿罗莱公司22万元,通过严惩贯彻最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理念,提高了商标侵权的违法成本。 记者王玮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