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抽查肉制品 天津一企业上黑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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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抽查肉制品 天津一企业上黑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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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方网消息(记者刘雁军 通讯员质宣):肉类食品是我国菜篮子工程的重要产品,其产品质量的好坏直接涉及到人们的身体健康。为保护众多购买的人的人身健康,国家质检总局对酱卤类肉制品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河北、天津、内蒙、重庆、安徽、山东、四川、陕西等9个省、直辖市39家企业的40种产品,合格24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60.0%。抽查根据结果得出大、中型企业的产品全部合格,问题大多分布在在小型企业。

  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上的问题一是有6种产品防腐剂超过标准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肉制品加工中能添加防腐剂山梨酸或山梨酸钾。肉灌肠制品残留量为≤1.5 g/kg,其它产品为≤0.075 g/kg。经检验最严重的达到1.811g/kg,超过标准限量(≤0.075 g/kg)的24倍;二是有2种产品检出苯甲酸。标准中规定,苯甲酸在肉制品中不得检出;三是有2种产品添加了着色剂胭脂红,《标准》规定,胭脂红在肉制品中不得检出;四是有4种产品复合磷酸盐超标,《标准》规定,肉类食品复合磷酸盐的限量为≤5g/kg。抽查中发现有1种产品的复合磷酸盐含量高达6.88 g/kg。由于复合磷酸盐有一定的保持水份的作用,有的企业为增加出品率,过量的使用磷酸盐。

  针对本次抽查结果,国家质检总局将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对不合格企业严肃查处,限期整改,对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的企业,要责令停产整顿,不合格产品不得出厂。严格要求企业加强技术培养和训练,提高管理上的水准,改善生产条件,严控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提升产品质量。同时,对于产品质量较好的企业,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消费,努力为众多购买的人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另外,消费的人在购买肉类食品时应注意选购带包装的肉类食品,因包装完好的产品可避免流通过程中的二次污染;选购大规模的公司、老字号企业、通过种种认证的获证公司制作的产品,因这一些企业的产品质量较好,安全有保证;选购近期生产的产品,肉制品虽有一定的保质期,但产品会逐渐氧化,新生产的产品口味最好;选购弹性好的产品,弹性好通常会肉多,口味好。